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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4月27日,江苏省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稿指出,零碳园区建设主体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零碳园区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负责。 在能源供给方面要求,征求稿表示, 园区应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区内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按照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绿色电力占比。 园区应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 园区应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能源、负荷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通过主网、配网、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促进园区新能源、负荷、储能的聚合和调控。 园区应合理利用所在区域及周边已建与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及区域电网资源,构建绿电可物理溯源的供电格局,有效降低园区电力碳排放因子。 应引导区内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引导企业购买绿色电力及绿色电力证书。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园区零碳发展模式,指导园区开展零碳建设,我委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标准《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标准征求意见回执(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 联系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联系人:董伟 电话:17327909136 邮箱:498427214@qq.com 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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