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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8MW/192MWh!国家电投西藏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2024-07-22 19:38:07 来源:国电投

关键词:

  储能中国网获悉,7月18日,国家电投西藏地区三大光伏项目启动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系统采购总规模为48MW/192MWh。

  原文如下:

  国家电投比如伯托100MW光伏储能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西藏比如德润能源有限公司、西藏当雄清光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日喀则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比如伯托100MW光伏储能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国家电投比如伯托 100MW光伏储能项目现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夏曲镇伯托居委会附近),车上交货。

  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按职责界定完成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内部设备全部接线、调试工作。

  招标范围:20MW/80MWh 电化学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储能系统采用集中式 PCS设备,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

  本项目储能系统由 8个 2.5MW/10MWh储能子系统构成,每个电池子系统配置 2个电池集装箱(含电池管理系统 BMS),每个电池集装箱安装容量为 5MWh。由 4台构网型 625kW 储能双向变流器(需具备 3 倍/10S 的暂态过载能力),配置 1台 35kV升压箱变(2750kVA,35kV,双绕组油浸式变压器);项目共配置 16台电池集装箱、8台变流升压一体机,8台 35kV升压变,高压侧并接后经 1回 35kV 线路接入 35kV开关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对储能配置方案进行优化)。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系统(含电芯、模组等)、通信控制单元、电池管理系统(BMS)、计量系统、舱体内视频监控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与主站同一品牌)、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的设计。

  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储能系统成套装置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投标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或外协。储能系统内部所有部分及其可能涉及到的现场安装、连接等工作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储能系统成套装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本项目储能系统为构网型储能,除应满足常规储能各项指标外,还应满足【藏电调控(2023)492号】《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西藏电网构网型储能并网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

  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与投标储能系统内部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CS、BMS、EMS等)型号一致的第三方认证报告和试验测试报告。

  2.2基本要求

  标段:国家电投比如伯托100MW光伏储能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

  工期/服务期要求: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按职责界定完成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内部设备全部接线、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及天眼查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此项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同规模、同类型及以上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员 B证,同时具有 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并承担过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必须提供业绩相应合同及任职证明等文件)。

  (7)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

  (8)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50MW光储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西藏比如德润能源有限公司、西藏当雄清光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日喀则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50MW光储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50MW光储项目现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羊八井镇甲玛村六组境内),车上交货。

  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按职责界定完成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内部设备全部接线、调试工作。

  招标范围:10MW/40MWh电化学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储能系统采用组串式构网型PCS设备,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

  本项目储能系统共配置3个储能单元,分别为2个4.472MW/17.888MWh储能单元和1个1.118MW/4.472MWh储能单元。每个4.472MW/17.888MWh储能单元包括4套标称容量

  4.472MWh的储能电池(含BMS)集装箱,经500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1个

  1.118MW/4.472MWh储能单元包括1套标称容量4.472MWh的储能电池(含BMS)集装箱、1套125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每个PCS及升压变子系统配置储能变流器(实际安装功率满足高海拔降额后10秒3倍过载,考虑高海拔降容使用);配置35kV升压箱变,高压侧并接后经1回35kV线路接入35kV储能开关站。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系统(含电芯、模组等)、通信控制单元、电池管理系统(BMS)、计量系统、舱体内视频监控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与主站同一品牌)、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的设计。

  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储能系统成套装置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投标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或外协。储能系统内部所有部分及其可能涉及到的现场安装、连接等工作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储能系统成套装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本项目储能系统为构网型储能,除应满足常规储能各项指标外,还应满足【藏电调控(2023)492号】《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西藏电网构网型储能并网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

  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与投标储能系统内部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CS、BMS、EMS等)型号一致的第三方认证报告和试验测试报告或第三方权威出具的声明函。

  2.2基本要求

  标段:国家电投西藏当雄县50MW光储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

  工期/服务期要求:设备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按职责界定完成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内部设备全部接线、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及天眼查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的资质:

  (1)投标人为电芯或PCS生产制造企业。

  (2)投标人为电芯或PCS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储能系统产品的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所投的储能系统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力系统储能设备及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和成功经验。须提供本项目集成系统所选的电芯、PCS、BMS、EMS等主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的检测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不接受阶段性认证报告,只接受最终报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须有累计200MWh及以上容量的储能集成系统(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合同业绩,至少完成1个容量不小于10MWh组串式储能变流器构网型储能电站的供货业绩,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合同业绩。

  国家电投西藏桑珠孜区90MW光伏治沙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西藏比如德润能源有限公司、西藏当雄清光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日喀则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西藏桑珠孜区90MW光伏治沙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国家电投西藏桑珠孜区90MW光伏治沙项目现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江当乡江当村境内,江当乡江当村境内,距离日喀则市46km),车上交货。

  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按职责界定完成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内部设备全部接线、调试工作。

  招标范围:18MW/72MWh电化学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

  本项目可研设计储能系统由10个1.8MW/7.2MWh储能子系统构成,每个电池子系统配置2个电池集装箱(含电池管理系统BMS),每个电池集装箱安装容量为3.6MWh。每个PCS及升压变子系统配置1800kW储能变流器(实际安装功率满足高海拔降额后10秒3倍过载);配置1台35kV升压箱变(1800kVA,35kV油浸式变压器);项目共配置20台电池集装箱、10台变流升压一体机,10台35kV升压变,高压侧并接后经1回35kV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对储能配置方案进行优化)。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系统(含电芯、模组等)、通信控制单元、电池管理系统(BMS)、计量系统、舱体内视频监控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与主站同一品牌)、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的设计。

  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储能系统成套装置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投标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或外协。储能系统内部所有部分及其可能涉及到的现场安装、连接等工作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储能系统成套装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本项目储能系统为构网型储能,除应满足常规储能各项指标外,还应满足【藏电调控(2023)492号】《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西藏电网构网型储能并网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

  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与投标储能系统内部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CS、BMS、EMS等)型号一致的第三方认证报告和试验测试报告。

  2.2基本要求

  标段:国家电投西藏桑珠孜区90MW光伏治沙项目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设备采购

  工期/服务期要求:设备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按职责界定完成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内部设备全部接线、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及天眼查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的资质:

  (1)投标人为电芯或PCS生产制造企业。

  (2)投标人为电芯或PCS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储能系统产品的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所投的储能系统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力系统储能设备及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和成功经验。须提供本项目集成系统所选的电芯、PCS、BMS、EMS等主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的检测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不接受阶段性认证报告,只接受最终报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须有累计100MWh及以上容量的储能集成系统(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合同业绩,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合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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