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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征求西藏 “两个细则”意见的函

2022-10-21 18:37:29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关键词:

电力辅助服务储能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藏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西藏分公司、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

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有关文件,并结合西藏“两个细则”模拟试运行的情况,我局组织对西藏“两个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电力企业的意见,请于11月20日前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传    真:027-88717610

邮    箱:schzj@nea.gov.cn。

附件:1.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西藏“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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